2005年1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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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海炼化原工会主席获刑8年
姜恒 曾祥生 何明耀
宁波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判处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陈某有期徒刑8年,没收其受贿所得23万余元。
2003年5月,宁波市检察院接到举报,称陈某在任职期间外借公司工会经费1150余万元且没有追回,便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陈某立案侦查。办案人员最终查实陈某受贿23万余元。